相信很多人都認為強制險只是被政府強硬規定要保的,卻不知道其中究竟保障些什麼吧!
其實,強制險是真的可以拿來保護自己的,尤其在很多的時候,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並
自己的錯誤所造成,而常歸咎於:『應注意,能注意,而未注意』這幾個字兒吃上虧。
後車撞前車,不管是前車突然怎樣怎樣,或你後面的車撞你導致你怎樣怎樣,在台灣真的
後者通常都得扛上肇責。強制險究竟保障什麼,我就把內容貼給大家囉!
◎強制車險醫療給付修訂表:
種類 |
修訂前 |
修訂後( 98年3月1日起適用) |
|
急救費用 |
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|
同左 |
|
診
療
費
用 |
病房費差額 |
1,200元/日 |
1,500元/日 |
膳食費 |
130元/日 |
180元/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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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肢器材及裝置費 |
每一上肢或下肢:3萬元 |
每一上肢或下肢:5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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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齒器材及裝置費 |
每齒:1萬元(缺損5齒以上者,合計以新台幣5萬元為限) |
同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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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眼器材及裝置費 |
每顆:1萬元 |
同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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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(含輔助器材費用)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|
1萬元(修訂前此項名稱為「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」) |
2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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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送費用 |
轉診、出院及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 |
同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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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護費用 |
1,000元/日(最多給付30日) |
1,200元/日(最多給付30日) |
又,如果未投保強制顯而遭到臨檢舉發會怎樣呢?
以下介紹......
違反事件 |
未投保,經攔檢稽查舉發者 |
未投保機車肇事者 |
法源依據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) |
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|
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|
法定罰鍰額度(新台幣:元) |
機車:1,500~3,000元 汽車:3,000~15,000元 |
6,000~30,000元以上 |
備 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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牌照扣留至依規定投保後歸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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