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很多人都認為強制險只是被政府強硬規定要保的,卻不知道其中究竟保障些什麼吧!

  其實,強制險是真的可以拿來保護自己的,尤其在很多的時候,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並

自己的錯誤所造成,而常歸咎於:『應注意,能注意,而未注意』這幾個字兒吃上虧。

後車撞前車,不管是前車突然怎樣怎樣,或你後面的車撞你導致你怎樣怎樣,在台灣真的 

  後者通常都得扛上肇責。強制險究竟保障什麼,我就把內容貼給大家囉!

  

◎強制車險醫療給付修訂表:

 

種類

修訂前

修訂後( 9831起適用)

急救費用

救助搜索費、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

同左

 

 

 

 

 

病房費差額

1,200元/日

1,500/

膳食費

130元/日

180/

義肢器材及裝置費

每一上肢或下肢:3萬元

每一上肢或下肢:5萬元

義齒器材及裝置費

每齒:1萬元(缺損5齒以上者,合計以新台幣5萬元為限)

同左

義眼器材及裝置費

每顆:1萬元

同左

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(含輔助器材費用)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

1萬元(修訂前此項名稱為「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」)

2萬元

接送費用

轉診、出院及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

同左

看護費用

1,000元/日(最多給付30日)

1,200/日(最多給付30日)

 

又,如果未投保強制顯而遭到臨檢舉發會怎樣呢?

以下介紹......

 

違反事件

未投保,經攔檢稽查舉發者

未投保機車肇事者

法源依據(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)

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

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

法定罰鍰額度(新台幣:元)

機車:1,500~3,000

汽車:3,000~15,000

6,000~30,000元以上

備  註

 

牌照扣留至依規定投保後歸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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